各中小学、相关教育机构:
为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教育工作要求,广州市教育局提出着力构建“公平卓越、活力创新、开放包容”的广州教育新体系的要求,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广州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广州市“十四五”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具有广州特色的“三类四阶段”进阶式培训新体系形成,进一步增强市级教师发展中心为广大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专业支持的重要职能,让更多优秀教师积极参与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让更多优秀学校成为广州市教师发展过程中跟岗学习、听课磨课、示范培训和研训教师轮岗交流的基地,整合优质资源夯实教师发展的支持服务体系。我中心拟启动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征集以及广州市远程培训教师发展中心和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培训基地学校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征集
本中心将通过此次征集,拓展研训课程资源,构建内容丰富、时效性强、针对性高的面授培训及混合培训课程。评审通过的培训课程纳入资源库体系,我中心将根据需要用于今后开展的各级各类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
(一)征集课程人员范围
1、本次征集的培训课程负责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社会公信力高,工作责任心强,能独立、客观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2)熟悉国家、省以及当地政府制定的有关中小学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
(3)职业道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2、本次征集的培训课程负责人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副教授职称及以上或获博士学位的高校学者、教科研机构教育研究者。
(2)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市区名校(园)长、名师工程人员、骨干教师,各级三名工作室主持人等。
(3)市级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4)市级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5)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评定优秀的课题主持人。
(二)课程设计说明
1、课程内容
需贴近中小学一线教师教育教学实际需求,主题涵盖但不限于以下课程内容:
学科教学类课程。各学科教师核心能力建设、各学科教育教学创新与实践、学习评价等。
教育管理类课程。班级管理与学生管理课程、教学管理、教育评价、教研模式、校本课程开发等。
教育信息化应用类课程。教育信息化资源的开发与应用、信息化工具与平台的教育应用、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的模式与策略、疫情背景下在线教学的有效实施等。
教师专业发展类课程。师德建设、职业生涯规划、教学研究、家校社协同育人等。
2、课程形式
主要以面授培训、混合培训(面授+网络研修)形式为主,鼓励采用多元形式进行授课,避免单一的讲授式;鼓励增加基于教学现场、走进真实课堂、实践与参与性强的培训方式。
3、学时规定
每门课程不超过40学时,可以分段实施。面授培训一天计8 学时(半天计4学时),网络研修一天计2 学时。
4、培训地点
面授培训课程的实施地点以广州市内为主。
(三)课程负责人的权利与义务
1、课程通过评审后,负责人需签订课程入库协议,明确权责利,并获颁课程入库证明。
2、经双方协商,课程负责人及课程可参与中心组织的教学辅导、会议研讨、竞赛等教学教研活动,并按上级部门相关管理规定获得报酬。
3、课程如参与教学实践活动,需按相应教学管理部门规定接受教学评价,确保教学质量。
二、基地遴选
本次培训基地(学校)遴选是为了更系统、深入地做好教师培训工作,同时树立教育典型、推广教育经验、展示学校办学和学科品牌形象,藉此进一步凝聚形成广州市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遴选通过的培训基地(学校)将作为教师发展中心今后在广州市开展的各级各类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的实践研训基地。
(一)基地学校申报要求
1、基地学校办学思想端正、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特色突出、办学业绩可视并被社会认可。
2、基地学校办学或学科教学有特色、有成效、有可借鉴性;拥有由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学科标杆式教学名师或管理者(具有省市区三名工作室主持人以上称号或其他相关荣誉)组成的培训导师团队,可以承担学科教师或学校管理培训指导任务。
3、基地学校拥有实力较强的管理或学科骨干培训团队,有服务和分享意识,乐意将办学经验和学科教学经验分享给培训学员,促进快速成长。
4、基地学校拥有接待培训学员开展相应的教学、工作,生活所需的设施设备等基本条件。
(二)基地学校的权利与义务
1、通过遴选后,学校需与中心签订基地协议,明确权责利,并获颁“广州市市级教师发展中心培训基地学校”牌匾。
2、经双方协商,基地学校可参与市级发展中心组织的项目培训、会议研讨、评课说课、跟岗实习、教学竞赛等教学教研活动,并按上级部门相关管理规定获得报酬。
3、基地学校如参与教学实践活动,需按相应教学管理部门规定接受教学评价,确保教学质量。
三、申报与评审
(一)材料报送
1、参与征集的培训课程负责人登录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个人中心在“其他功能”栏的“征集课程申报”入口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和附件1;
2、参与遴选的培训基地学校校长或校管理员登录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管理平台“遴选管理”栏的“基地学校申报审核”入口进行申报,并上传附件2。
3、申报具体操作指引见附见3。非继教网用户请致电4000096930了解材料报送方式。
4、以上申报工作于6月12日截止。
(二)评审工作
我中心将组织专家对所有课程和学校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分为:入选和未入选。
广州市远程培训教师发展中心
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5月12 日
附件:
1. 广州市远程培训教师发展中心 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发展中心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征集表
2. 广州市远程培训教师发展中心 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培训基地学校申报表
3.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申报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