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程办,各局属学校:
按照《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教师〔2019〕1号)《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粤教继函〔2020〕1号)《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穗教发〔2020〕11号)要求,为充分发挥我市信息化教师团队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中的指导、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组建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简称“提升工程2.0”,下同)研训指导团队,用以指导提升工程2.0项目实施与推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训指导教师职能
依据《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研训指导手册》(见附件1)要求,研训指导教师主要承担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对口学校的咨询、指导、督促、“整校推进”考核等工作。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普通高校、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下同)、有关单位从事信息化教育管理、教师培训、教学科研、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创新、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社会公信力高,工作责任心强,能独立、客观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二)熟悉国家、省、市制定的有关中小学教育的法律、规章和标准规范,具有较广的知识面;
(三)职业道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并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在推进教育信息化实践或从事教育信息化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可适当放宽职称要求);
(四)熟悉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的相关要求和做法;
(五)以下情况优先考虑:参加过2020年、2021年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或2020年提升工程培训者培训的学员,或参加过省、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试点工作的骨干教师等;
(六)经省工程办评审认定的“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专家”优先入选,经广州市远程培训教师发展中心、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发展中心评审认定的“教师专业发展专家”优先入选,区级研训指导团队成员优先入选。
三、报名方式
请各区工程办组织拟申报人员根据要求填写附件2《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研训指导教师推荐表》,并结合各区实际安排研训指导教师,表格盖章扫描版由各区统一收集汇总后,将附件2、3(市直属学校发附件2)于11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ougz_teacher4@163.com(邮件标题:所属区+提升工程2.0研训指导团队)。
四、工作要求
(一)区工程办根据自荐、单位推荐等方式征集研训指导教师,并进行遴选,遴选后的研训指导教师名单和对口学校安排统一上报市工程办备案;
(二)市工程办对各区遴选的研训指导教师进行培训,并发放《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研训指导手册》;
(三)区工程办根据各区特色,按要求安排所在行政区域学校提升工程2.0研训指导教师,原则上所在区域每所学校安排1名研训指导教师,每位研训指导教师可同时指导5-10所学校。
五、其他说明
(一)请各单位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好本区研训指导教师人选的推荐工作,积极推荐符合要求、经验丰富、能力突出的信息技术专家。推荐人选时,请注意学段、学科分布;
(二)市直属学校由市工程办统一安排,省试点校、市试点校已完成提升工程2.0项目,无需再安排研训指导教师;
(三)研训指导团队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根据需要定期进行调整和补充;
(四)研训指导教师任务完成情况由各区按要求进行考核,完成研训指导任务的教师由市工程办统一出具研训指导教师证明,并按开展任务的双倍计算所获得的培训学时(36学时),由市工程办将学时登记在“继续教育网”上,研训指导费用由市工程办统筹安排。
附件1.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研训指导手册
2.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研训指导教师推荐表
3.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研训指导教师汇总表
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提升工程执行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
(市工程办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020-83481101。)
附件:
点击下载:关于组建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研训指导团队的通知.pdf
关于组建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研训指导团队的通知(附件1-3).rar